纺织工程学院考勤制度(试行)
日期:2023-06-0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51
纺织工程学院考勤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纺织工程学院教职工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请销假管理规定,结本分院实际,特制订本管理法。
一、基本原则
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学院工作纪律要求,履行请销假管理制度。
二、考勤模式
实行线下签到+线上钉钉考勤。
三、考勤规定
1.打卡时间
每日考勤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打卡时间:
上午上班09:30-10:20,上午下班13:40-14:20;
下午上班15:30-16:30,下午下班19:30-20:30。
校外考勤:以教师实践锻炼平台进行面签。
确有特殊原因,请示分管领导报至办公室。
2.请假
半天之内,由分院分管领导审批,由本人报备至办公室;一天以内,由党总支书记(院长)审批,并由本人报备至办公室。
3.销假
一天以内的假,至分院分管领导当面销假并报备办公室,累计两天(不得超过两天),按照请销假流程销假。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考勤时间段未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且未报备至办公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处理决定
教职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或未按时打卡、漏打卡累计3次,按事假一天处理,以后累计计算,以此类推,累计3次后上报组织部旷工1天,同时相对应《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请销假管理办法》处理。
2.教职工个人出勤情况与学院制定奖核办法工作挂钩。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按程序向分管领导报备,并报备至党总支书记(院长),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纺织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 上一篇:教学工作例会制度(试行)
- 下一篇:纺织工程学院约谈提醒工作制度(试行)